华东理工的"招生优惠"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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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生第一批录取时:
(1)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上海市第一批控制线即予以录取,并进入所在学院的递进班学习,选择专业时可在我校《2007年优秀考生可选择专业目录》中任选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985工程”院校:
①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选择专业时给予加20分参与排序;
②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选择专业时给予加10分参与排序;
③第四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选择专业时给予加5分参与排序。
2.  上海考生第二批录取时:
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均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二批本科录取时达到我校录取线后在安排专业时加20分。
3.  外省市考生:
(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原始分超过当地重点线50分,进校后可在我校《2007年优秀考生可选择专业目录》中重新选择专业,并进入所在学院的递进班学习;
(2)外省市考生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原始分超过当地重点线30分,进校后可在被录取专业所在的学院内,按《2007年优秀考生可选择专业目录》重新选择专业并进入所在学院的递进班学习;
外省市达到上述标准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会同时收到一份《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只要按要求填写并于2007年7月31日前以快件寄回我校,报到时就可以到招办更换《录取通知书》到新专业报到。

(二)学校设优秀考生入学奖学金,下列新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
1. 上海考生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高于重点线50分以上者,入学后可获得20000元奖学金(分4学年发放)。
2. 考生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原始分)排名进入我校在该省(市)录取新生的前2%,入学后可获得5000元奖学金(分4学年发放)。
3. 保送生入学后可获得10000元奖学金(分4学年发放、外国语学校学生不在此列)。
4. 以上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不累计。
(三)中学期间获得各类奖项的上海考生可在投档线上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并以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后予以加分:
1. 凡在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10分;
2. 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区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以及在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教委确认的学科竞赛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7分;
3. 上海市重点中学及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凡在高三阶段获得“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5分;
4. 以上各项加分按
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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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7 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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